一、被
起訴離婚該怎么應對才好?(一) 補足應提交的證據,防止舉證期間過期。根據最高院的舉證規則,一般法院會在立案時,同時給原告一份舉證告之書,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的舉證期限一般有二種,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內,二是開庭前。如果是第二種舉證期限,問題就不大了,在開庭前交納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種舉證期限,一定要按時交證據,否則,很可能被對方律師抓住把柄,處于被動。(二)注意與承辦法官聯系,及時知曉開庭時間。根據民訴法的規定,法院應在開庭三日前,將傳票送達雙方當事人。但是,由于法院開庭的時間,會影響雙方庭外調解的進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顯得尤為必要。另外,如果對方交納了答辯狀,也可以在第一時間得知,并收閱,這樣可以了解對方的心里動態。(三)不放棄與對方的調解協商。雖然訴至法院,但這不意味著雙方一定 “ 法庭上見 ” 。
起訴到法院,在某種程序上講,更能促使雙方認識到客觀事實,更能認真審視自己的
離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間仍與對方聯系調解事宜,也是必要的。二、
起訴離婚要做哪些準備?對于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于第一次訴訟,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訴訟中心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比如,劉女因不能忍受張男對其長期實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在提起
離婚前,應當先有意識地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
起訴離婚要做的準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訴訟證據的準備;二是,家庭財產的保護。一方
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
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折的開戶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權證的復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或錄像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采用訴訟
保全的措施。三、
起訴離婚所需材料?1、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這里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
房產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2、拿著之前準備好的
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層法院
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可見,應對原告的
離婚訴訟請求就是要抓緊時間找證據,開庭之前,被告也要請律師把答辯狀和證據及時的提交到民事法庭的,而且對于被告來說,在法庭工作人員的調解之下,可能要比庭外和解的可能性還會增大很多。如果被告接到法院的傳票以后整個就慌了神,不知如何應對的只能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