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如何辦理
房產轉讓手續?
(一)送件評估(12個工作日)。
到房管機關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一;
2、房地產買賣契約一份及復印件一份;
3、房地產買賣申請審批表一份;
4、房屋產權登記申請書一份;
5、賣方身份證原件核對及復印件一份;
6、買方身份證原件核對及復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辦、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證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二)申請減免稅(21個工作日)。
經房管機關評定房屋價格后,到地稅局申請減免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減免稅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2、
房產證復印件二份;
3、房地產買賣契約復印件二份;
4、評估表復印件二份;
5、原買賣發票(或
合同)復印件二份;
6、買賣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各二份。
(三)領證(12個工作日)。
地稅局開出完稅證明后送房管局,12個工作日后即可到房管局發證辦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二、
房產過戶要帶的資料包括哪些?
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要求房屋所有權過戶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房屋測繪圖紙(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檔證明(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產評估報告
5、房主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如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結婚證)
6、房屋買賣
合同
7、房地產過戶申請表、保證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8、買房的身份證
如果是二手房要辦理轉讓的話,其實買賣雙方要先知道二手房轉讓需要的材料,這些材料有很多都是需要到當地有關部門去辦理的,比如我們不到地稅部門交稅那肯定拿不到完稅證明,還得到測繪部去辦理房屋測繪圖,房管局審核這些材料都具備了的話才會辦理轉讓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