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公司
股權轉讓流程是什么:①內部審議。企業國有
股權轉讓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并形成書面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的
股權轉讓,應當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轉讓標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②出資人審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所出資企業的國有
股權轉讓。其中,轉讓企業國有
股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所出資企業決定其子企業的國有
股權轉讓,但重要子企業的重大國有
股權轉讓事項,應當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會簽財政部門后批準。其中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審批事項的,需預先報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③清產核資與審計。企業國有
股權轉讓事項經批準或者決定后,轉讓方應當組織目標公司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移交清冊,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包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轉讓標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離任審計)。轉讓所出資企業國有
股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進行清產核資,并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開展相關業務。④資產評估。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準或者備案后,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于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準機構同意后方可繼續進行。沒有進行評估的,不影響股份轉讓協議的效力。有關權利人主張補充評估并補足差價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受讓人因為須補足的差價款過高而主張撤銷轉讓協議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⑤信息披露、征集受讓方。轉讓方應當將
股權轉讓公告委托產權交易機構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
股權轉讓信息,廣泛征集受讓方。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披露的轉讓信息應當包括下列內容:a.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b.轉讓標的企業的產權構成情況;c.
股權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d.目標公司近期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e.目標公司資產評估核準或者備案情況;f.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g.其他需披露的事項。⑥簽署轉讓協議A.協議方式:經公開征集只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采取協議轉讓的方式。 對于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中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企業實施資產重組中將企業國有
股權轉讓給所屬控股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經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后,也可以采取協議轉讓方式。采取協議轉讓方式的,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依法妥善處理轉讓中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后,草簽
股權轉讓
合同,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審議。B.拍賣/招標方式:經公開征集產生兩個以上受讓方時,轉讓方應當與產權交易機構協商,根據轉讓標的的具體情況采取拍賣或者招投標方式組織實施
股權交易。企業國有
股權轉讓成交后,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
股權轉讓
合同,并應當取得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轉讓企業國有
股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在簽訂
股權轉讓
合同時,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協商提出企業重組方案,包括在同等條件下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的優先安置方案。⑦履行轉讓協議受讓方原則上應當一次付清
股權轉讓價款。如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并在
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并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轉讓和受讓雙方應當憑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處理好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解決轉讓標的企業拖欠職工的工資、欠繳的各項社會
保險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并做好企業職工各項社會
保險關系的接續工作。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取得的凈收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根據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國有股份的轉讓流程為七大步,在轉讓之前,要先確定是不是符合轉讓的要求,例如交易
股權權屬是否清楚、是否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等等一系列,在明確之后才可以進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