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處500元罰款,記6分,駕照暫扣1個月至3個月。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處以8日至10日
拘留,暫扣駕照5個月,并處1800元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處以13日至15日
拘留,暫扣駕照6個月,并處1800元罰款,記12分。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暫扣駕照3個月,并處500元罰款,記6分。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3日至15日
拘留,暫扣駕照12個月,并處2000元罰款,記6分。一年內因醉酒駕車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駕照。二、八種從重處罰情形(一)造成
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四)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五)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六)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七) 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
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在我國相關的駕駛者,在駕駛機動車時如進行飲酒駕駛的。我國的相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這類駕駛者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進行檢測,如達到我國的醉駕和酒駕的標準,對這類犯罪人進行相應的處罰。來整治我國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