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交警開單15內會有什么處罰?
1、醉駕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 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毫克)的駕駛行為,屬于醉酒駕駛。
有以下處罰標準:
(1)醉駕一律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禁駕,并以危險駕駛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醉駕營運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且10年內禁駕,并以危險駕駛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醉駕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2、酒駕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 ml,小于80mg/100 ml(即每100 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20毫克但不足80毫克)的駕駛行為,屬于酒駕。
有以下處罰標準:
(1)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
拘留10日和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銷駕駛證且兩年內禁駕。
(2)酒駕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3)酒駕營運機動車,
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禁駕。
二、哪些情形下酒后駕駛從重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 造成
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
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醉酒駕駛是一種非常危險且嚴重的行為,對于自身和個人的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的危險,這就是為什么我國對于醉酒駕駛的處罰日益嚴重的原因,所以在飲酒之后不要駕駛車輛,可以請代駕來將自己的車輛開會家,這樣會安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