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對走私普通貨物罪處罰《刑法》第153條、第157條規定,個人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偷逃應繳稅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逃應繳稅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偷逃應繳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單位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款額處理。武裝掩護走私的,按照《刑法》第151條第1款、第4款規定從重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以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和妨害公務罪實行數罪并罰。犯本條所定之罪,依其偷逃應繳稅額之多少承擔刑事責任:1、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2、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十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3、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五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4、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處罰。在累計應繳稅額時,應根據各次走私的貨物、物品的完稅價格和走私行為發生時的稅率分別計算然后相加。5、單位犯本罪的,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二、走私普通貨物罪有什么特征?1、侵犯客體是國家對普通貨物進出的監督管理制度和關稅征管制度。違反海關的監管、查驗制度,偷逃應繳納關稅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特點。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走私普通貨物,偷逃數額較大的關稅的行為。普通貨物、物品,是指《刑法》第151條規定的武器、彈藥、核材料、假幣、文物、貴重金屬、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第152條規定的淫穢物品以及第347條規定的毒品以外的其他貨物、物品,包括限制進出口的貨物在內。偷逃數額較大的關稅,是指《刑法》第153條規定的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起刑點是偷逃應繳稅款5萬元以上的。此外,下列行為還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或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論處:(1)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批準進口的來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設備等保稅貨物,在境內銷售牟利的;(2)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特定減稅、免稅進口的貨物、物品,在境內銷售牟利的;(3)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其他貨物、物品,數額較大的;(4)在內海、領海、界河、界湖運輸、收購、販賣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數額較大,沒有合法證明的。3、犯罪主體是個人和單位。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具有偷逃關稅的目的。與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罪犯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共犯論處。三、走私普通貨物罪如何認定?1、劃清走私普通貨物罪與一般走私行為的界限。兩者區別的關鍵是走私普通貨物偷逃應繳關稅稅款額是否達到法定的5萬元以上,未達5萬元的按一般走私行為處理,5萬元以上的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除數額標準外,根據刑法修正案八規定,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
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也可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2、區分走私普通貨物罪與其他有關走私罪的界限。兩者區別的關鍵是走私對象的不同。走私武器、彈藥等特殊性質的物品分別構成不同的走私罪,走私除特殊性質物品以外的普通貨物的構成本罪。走私普通貨物罪可以說是走私犯罪當中的兜底罪名的,一般在無法認定為其他特殊的走私罪名時,同時又達到了此罪的立案標準,那么就可以認為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相對以特定對象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淫穢物品罪等而言,本罪行為更為復雜,另外不管是自然人還是單位都是有可能構成此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