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經沒有“偷稅漏稅罪”這一罪名,現在相關罪名為逃稅罪。逃稅罪,是指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或者繳納稅款后,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行為,以及扣繳義務人采取欺騙、隱瞞等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劾U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
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
行政處罰的除外。從上文的介紹中可以了解到,現在已經沒有偷稅漏稅罪,已改為逃稅罪,對于偷稅漏稅行為要根據具體的行為確定觸犯了哪條法律規定來進行定罪
量刑。同時,由于偷稅違法犯罪案件涉及經濟、稅收、法律等多個專業領域,案件定性、取證、法律適用等問題較為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