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出嫁女能否分到征地補償款出嫁后戶口遷入大城市后的情況這種情況,出嫁女已經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所以也不能分得征地補償款了。出嫁后戶口遷入其他村的情況,這種情況一般也無法分得征地補償款,因為戶籍遷出,出嫁女在婆家已經取得土地,娘家土地被收回。所以喪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二、征地補償費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城市規模的擴張,以及公路等公共設施的建設,農村大量土地被征收,并由此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的“征地問題”。征地補償費是被征地農民密切關心的問題,與農民的生計大事息息相關。對于征地補償費如何更合理地進行的分配和管理,不僅是被征地農民迫在眉睫的需要,而且可以在制度上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三、征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
基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
保險費用。隨著時代的進步,科技的發展,我國房地產業和公共設施建設的發展也是日漸擴大。有的時候由于建設的需要,會征收大量的土地,對此也會給予一定的征地補償來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從而進一步的完善需要發展以及擴張的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