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逆向行駛被撞是誰的責任?逆行被車撞,騎自行車的人在本起
交通事故中要負主要責任。根據規(guī)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
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而騎自行車逆行符合過錯情形“逆行行駛”的特征,理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由于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面前屬于弱勢群體,所以交警在劃分責任的時候,依據相關交通法規(guī),照顧弱勢群體的一方,通常不會判自行車全責,而是讓自行車一方承擔百分之八十左右的事故責任。根據《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規(guī)定(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
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以下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1、追尾碰撞前車的;2、變更車道發(fā)生事故的;3、倒車、溜后發(fā)生
交通事故的;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fā)生碰刮的;5、綠燈放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6、進入環(huán)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huán)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fā)生事故的;8、逆向行駛的;9、右側超車發(fā)生
交通事故的;逆行就是屬于規(guī)定的第8條,所以逆行車輛全責。綜上所述,自行車在行駛的過程中由于車型較小且速度較慢而難以被交通規(guī)則所約束,所以總是會出現在道路上逆行而影響了正常的機動車駕駛秩序,此時如果因為自行車違法逆行行為導致被汽車撞到的,只能有自行車駕駛人來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