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賭博輸錢
離婚財產怎么分不用分配。(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
離婚訴訟的,應準予
離婚。”那么上述“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哪些被認為是過錯行為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
離婚的,無過錯方有要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總之我國規定的
離婚時財產分割原則有多個,但基本原則是: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原則,沒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就按這個基本原則分割財產。特別注意以前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
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1984年8月30施行)第十九條:“因第三者介入或喜新厭舊而
離婚的,處理財物時,要注意照顧無過錯的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法發〔1993〕32號)中第13條:“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之規定已經被修改后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般的情況下,
離婚財產是必須分割的,并且婚后財產是平均分配,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