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離婚贈與
合同不公證是否有效?
贈與
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證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證。但贈與人和受贈人雙方協商一致進行公證,是意思自治行為,法律也不禁止。
贈與
合同,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
合同。贈與
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與的財產不限于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
贈與
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質:
①雙方行為。贈與
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并沒有接受的意思,則
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②是吸收了諾誠
合同與實踐
合同的合理因素。諾成行為。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規定贈與
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即為諾成行為。
③無償行為。除
合同中雙方約定附條件的義務外,原則上受贈人并不因贈與
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
合同。
二、贈與
合同的必須具備的條件:
1、所贈財物必須是屬于贈與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贈與人贈與的財物屬國家、集體、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財物,贈與
合同無效。贈與如果是為逃避履行法定義務,將自己的合法財產贈與他人,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該贈與
合同無效。
2、必須是贈與人自身意志的真實表示;
3、受贈人愿意接受贈與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受贈與人不愿意接受贈與,或者受贈與人愿意接受贈與,而贈與人沒有贈與的意思,則贈與
合同不成立。
三、贈與
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贈與
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的,因此贈與
合同具有轉移財產所有權的特征,贈與
合同成立,贈與人喪失財產所有權,受贈人獲得財產所有權。
2、贈與
合同是贈與人單方承擔將財產所有權轉移至受贈人的義務,受贈人是無償接受贈與人所贈與的財物,并不需要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義務,因此贈與
合同是單方義務無償
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中指出“公民之間的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
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認定贈與關系成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
合同將產權證書交付受贈人,受贈人根據受贈
合同已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可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备鶕撘幎ǎ浥c
合同具有其實踐性。
簡單來說,只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贈與
合同并非必須要辦理公證,但是,對于贈與
合同當中贈與的那些財產,在簽字以后最好還是馬上完成相關的過戶手續,否則贈與
合同和相關財產的實際歸屬權之間并不沖突,如果只簽
合同卻沒有實際履行,時間長了也有可能會節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