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擔保,是指為了保障工程的順利施工,由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以及承擔擔保的第三方簽訂
合同,以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的方式。工程擔保主要有投標擔保、改造擔保、付款擔保及分包擔保。 付款擔保是指建設單位和承擔擔保的第三方與承包單位簽訂擔保
合同,保證建設單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一種擔保方式。承包單位有權要求住所
合同向第三方提供承保建設單位未支付的款項,以保障自己債權的實現。這樣,既能督促建設單位按時足額的支付工程款,又能保障承包單位的利益。
由政府或銀行出面組織的工程結算交易系統,作為中介機構直接辦理發包方與承包方的工程款的結算和撥付。建設單位先將建設項目的資金分項存入結算中心,由結算中心根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驗收計價等合法手續直接將工程款撥付給施工單位,這樣既可以直接辦理工程款撥付,還可以監控項目資金落實情況,減少拖欠。
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怎樣加強信用風險管理呢?①加強客戶資金管理,投標前對建設單位進行嚴格的資產調查和信用評估,制定相應的避險策略;②有條件的企業還可以建立客戶信息數據庫,把分散的客戶信息加以收集、整頓;③充分利用銀行企業信用評估機構的各種數據,掌握客戶的資信情況;④制定相應的避險對策,以便一旦發生拖欠,及時處理。
《招標投標法》實施后,有力地推動了招投標事業的發展,各類公共工程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已普遍推行招標投標制度,勘察、設計、監理招標開始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