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
離婚與結婚一樣,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決定的,并非是以單方的意愿為基礎的。當然,經過雙方確認同意的方式是
離婚最為迅速的方式,卻并非是唯一的方式,例如分居達到一定的時間也可以單方面申請
離婚。那么法院怎么判定分居時間?分居滿2年能不能
離婚?下面,就讓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
一、法院怎么判定分居時間?
夫妻在提起
離婚訴訟時,必須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否則法院就不會采納該主張。在分居
離婚案件中,怎么證明分居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夫妻只有提出證據證明確實存在分居,法院才會承認有分居事實。如果夫妻只是聲稱已經分居,但卻拿不出任何證據來,法院就不會認定分居事實的存在。實踐中,以下證據可以用來證明分居:(一)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
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二)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
合同;(四)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五)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1、從提出
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后一次
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
離婚訴訟(一方向人民法院遞交
離婚訴訟狀)的當天止;2、分居時間應該連續計算。如果夫妻分居后又
同居的,應當從夫妻最后一次
同居結束后重新計算。無論夫妻雙方分居過幾次,前面的分居時間都應該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法院判決
離婚所認定的分居,必須是夫妻以感情不和而導致的分居,此時同時要求達到時間要求,即必須連續分居兩年或兩年以上的。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知識,可以到我們網站的相關欄目進行深入了解,同時還能就你的具體問題,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二、分居滿2年能不能
離婚?
(一)說夫妻分居滿兩年能
離婚是片面的,前提是夫妻雙方出現感情不和滿兩年才能
離婚。分居兩年很多人面臨夫妻雙方分居這種問題時,便會自然而然的認為分居時間達到一定期限便可以便可以自動
離婚。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婚姻是依照嚴格的法定的程序所締結的夫妻關系,并不會因為時間的長短或是個人、雙方的意愿而導致婚姻的結束或是無效。因此,要想結束婚姻,也要按照法定的程序來辦理
離婚的登記。(二)夫妻雙方出現感情不和,導致長時間分居時,雙方可以在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進行協議
離婚。如果協議得不到解決的話,我們就要訴諸于法律,按照訴訟程序來。這時,我們要介紹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第32條的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經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在此所指的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它只是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而用來判決
離婚的條件之一,也就是說分居兩年只是判決
離婚的其中之一的理由,而并不是必要的條件。此外,對于分居的事實,最好能夠提供充足、合法的證據來進行證明,以便法院在審理時采用。上述我們詳細的介紹了”法院怎么判定分居時間“的相關方法和計算的標準,同時,我們還介紹到了一個相應的誤區,也就是很多朋友都認為分居滿2年就可以
離婚,實際上,這種說法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分居滿2年可以
離婚的一大前提是夫妻雙方的感情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