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
拆遷補償辦法是怎樣的
一、關于市場評估價格和補償
(一)補償方式及選擇
被
拆遷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應為其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房屋
拆遷評估管理規定、房屋
拆遷評估技術規范,由市
房產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市人民政府確定實施的城市建設工程和招標拍賣地塊的住宅房屋被
拆遷人或公房承租人,可以選擇以原區位基準價和房屋重置價為主要依據的市場評估價格進行貨幣補償并由
拆遷人提供定銷商品房指標的補償方式(其他性質的
拆遷項目不適用此種方式);也可以選擇以同類區段房地產市場交易價格為主要依據的市場評估價格進行貨幣補償,由被
拆遷人自行購置房屋,不享受定銷商品房指標的補償方式。被
拆遷人或公房承租人可選擇其中一種,不得兼選。
市政府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價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區域、不同用途、不同
建筑結構的各類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
(二)古城保護等
拆遷行為的政策適用問題
根據規劃要求和古城、古鎮、古村落保護需要逐步遷移居住人口,改善居住環境的,可以參照房屋
拆遷補償安置的規定
執行。
二、評估機構的準入和確定
對被
拆遷房屋進行房地產市場價評估的機構,由
拆遷人在市
房產管理部門公布的目錄中選定并進行公示。如同一項目內半數以上被
拆遷人持有異議,由市房屋
拆遷管理部門在符合條件的評估機構中抽簽確定。市房屋
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在抽簽前3日內在
拆遷地點公告抽簽的時間和地點。
三、評估結果公示和答疑
評估機構應當將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向被
拆遷人公示7日,并進行現場說明,聽取有關意見。
公示期滿后,評估機構應當向
拆遷人提供委托范圍內被
拆遷房屋的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
拆遷人應當向被
拆遷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拆遷人或被
拆遷人對評估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評估機構咨詢。評估機構應當在
拆遷現場設立接待場所,向其解釋
拆遷評估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評估結果產生的過程。
四、評估復核和鑒定
拆遷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3日內,可以向原評估機構書面申請復核。
拆遷當事人對原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自收到復核結果3日內,可以向市
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技術鑒定。
五、基本居住需求保障
被
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僅有一處住房且獲得的貨幣補償金額低于本市當年最小戶型定銷商品房總價的,
拆遷人應當按照該總價對被
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予以補償。
被
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按照前款規定獲得貨幣補償后不愿自行購置房屋的,可以放棄前款補償,由
拆遷人直接安置最小戶型的定銷商品房(產權房)。
定銷商品房戶型標準以《蘇州市市區定銷商品房銷售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準。
六、私房落實政策房屋的補償
拆遷因國家有關私房改造政策形成租賃關系的(不包括原租戶性質)私有出租房屋,應當實行貨幣補償。
拆遷人按照貨幣補償金額支付給被
拆遷人;同時,按照該金額的80%對原房屋承租人給予補償。
七、非住宅房屋的認定
被
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具有工商營業執照并已持續經營一年以上的房屋(需提供
拆遷前一年的持續營業稅單),按非住宅房屋認定,經營面積按土地變更面積或房屋租賃面積認定。
八、價格標準適用時點
房屋
拆遷評估涉及的價格標準適用時點,以房屋
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為準。
九、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國家發改委出臺的最新的
拆遷補償的相關文件,蘇州政府在進行
拆遷也制定了相關的辦法,在該辦法中首先是對
拆遷范圍的土地上的
建筑進行分類,由于蘇州也有著一些古
建筑,那么在
拆遷的時候會涉及到一些古
建筑,還有商鋪等,這些都有著不同的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