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房屋買賣有哪些懲罰性賠償規定?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
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
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1)商品房買賣
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2)商品房買賣
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2、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
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2)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3)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4)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
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二、房屋買賣糾紛的類型有哪些?
1、二手房買賣中承租人糾紛
合同簽訂完之后,很可能會出現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權,而導致原先的買賣
合同無效,因此為購房者帶來了一系列的糾紛。所以,購房者買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調查,確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應該要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承諾。
2、中介費糾紛
很多人買房是通過中介,因此通過中介簽訂的房屋買賣
合同很有可能因為一些原因無法履行,這個時候購房者想要回中介費,但是中介機構卻不退。對于這樣的問題,需要具體分析,應該查看
合同沒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問題。簽訂協議的時候,最好在協議中約定好中介費的退回情況。
3、房屋廣告虛假糾紛
售房者買房的時候很喜歡對自己的房屋進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環境、有假山、有公立學校等,但是最后購房者收房的時候卻發現與形容的完全不符。對于這樣的情況,購房者應該將廣告中有的事物寫進
合同中,并且約定好虛假的話應該承擔什么
違約責任。
4、共有
房產單獨處分糾紛
一般夫妻共同財產處分的時候容易出現這樣的糾紛,購房者事先沒有進行詳細的調查,也沒有看
房產證,很有可能出現
合同解除的風險。所以,購房者買房之前一定要查看
房產證,詢問財產是否有共有關系。
講到這里,您應該知道了對房屋買賣有哪些懲罰性賠償規定,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釋,雙方簽好房屋買賣
合同后,賣方又將房子賣給別人的,其要承擔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賣方故意隱瞞房屋質量、通過構建虛假
合同將房屋出售的,對買方造成利息損失,也要承擔房款一倍以內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