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勞動
合同養老金補辦的規定是什么?
1、中斷繳費人員持公民身份證(戶口薄)、養老
保險手冊、本人檔案到當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接續基本養老
保險關系手續。
2、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填寫《接續
保險登記表》、并與中斷繳費人員簽訂《接續
保險三方委托繳費協議》。
3、中斷繳費人員持《接續
保險登記表》、《接續
保險三方委托繳費協議》、公民身份證到指定銀行開立個人銀行活期儲蓄帳戶,并存入足額存款。
4、代扣銀行根據《接續
保險三方委托繳費協議》的約定,每月定期按照斷保人員的繳費標準扣款,并劃入社保經辦機構帳戶。
5、辦理了續保手續的中斷繳費人員可在每年五月末到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領取上一年度《養老
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了解個人繳費及帳戶結存情況。
二、解除勞動
合同后轉社保怎么辦理?
1、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應憑《養老
保險關系接續卡》和《失業證》(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時到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辦理社會
保險登記,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繳納手續。
2、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須跨統籌地區接續基本養老
保險關系人員,另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
保險轉移手續。
3、解除勞動關系人員失業期間中斷基本養老
保險繳費的,中斷期間不計繳費年限,原基本養老
保險個人賬戶封存,繼續計息。重新就業后應繼續繳費,前后繳費年限及基本養老
保險個人賬戶儲存分別合并計算。
4、失業職工或下崗轉失業職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不繳納
醫療保險費、不享受
醫療保險待遇、不計算繳費年限。領取完失業救濟金后,應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
醫療保險的辦法按時足額繳納
醫療保險費,才能享受
醫療保險待遇、計算繳費年限。
總之,也不僅是養老
保險,其他的社會
保險也會伴隨著勞動
合同的解除受到一定的影響。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由于向工傷,生育等這些社會
保險并不能夠以個人的身份補交,因此,建議職工也能夠考慮掛靠到代辦公司,畢竟,除了補交養老
保險之外,其他的社會
保險的繳費也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