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條款
不管是怎樣的
合同都是有一定內容的,而正是因為有了這些條款的存在,才能撐起一份
合同的內容。那具體說來,
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條款呢?而訂立
合同的時候,程序又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一、
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
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還可以參照各類
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
合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七十條 【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
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
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
合同。
二、
合同訂立的程序是怎樣的
合同的訂立是
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
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
合同的條款之后所形成的協議。前者如要約邀請、要約、反要約等等,包括先
合同義務和締約過失責任;后者如承諾、
合同成立和
合同條款等。
合同訂立,指的是兩方以上當事人通過協商而于互相之間建立
合同關系的行為。
訂立
合同,是一個經過充分協商達到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的各個步驟構成了
合同訂立的程序。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和實踐當中形成的習慣作法,訂立
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1、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是當事人在簽訂
合同前必不可少的準備工作。
2、資信審查。當你選擇了準備與對方談判簽訂
合同時,需要對對方進行資信審查。資信審查包括資格審查和信用審查。
3、洽談協商。當事人之間就
合同條款的不同意見經過反復協商,討價還價,最后達成一致意見的過程就是洽談協商。
4、擬定
合同文書。擬定
合同文書是將雙方協商一致的意見,用文字表述出來。
5、履行
合同生效手續。在
合同文書擬定后,雙方當事人已完全認可的時候,就要辦理
合同訂立的最后一道手續,即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首先由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在
合同上簽字。其次,按照我國的習慣,要加蓋單位公章或者
合同專用章,
合同訂立的程序才算完成。
有的
合同,根據國家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的,則必須在有關部門審批后,才能正式生效。
對于
合同中的內容,法律中規定了一些必備的條款,但就具體內容而言,卻需要當事人之間根據實際的情況協商之后才能確定。至于
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條款,就需要看具體的情況是怎樣的了。而在訂立
合同的時候,您也不要忘了具體的訂立程序。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