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關系中,一方為承租方,另一方則為出租方。不管是承租方還是出租方,在建立了租賃關系之后都有一定的義務需要履行。當然,二者的身份不同,需要履行的義務也就不一樣。那么您知道出租方的主要義務有哪些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出租方的主要義務有哪些
(1)修繕房屋。為保證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應負責租賃房屋的修繕,包括零星維修和大修。大修后,出租人有權因房屋質量提高而適當提高租金。經同意由承租人修繕的,可以修繕費用充抵租金。(2)繳納
房產稅。除另有約定外,
房產稅一般由房屋出租人繳納。(3)出租人處分租賃房屋,應提前通知承租人。
二、承租方的主要義務有哪些
(1)按約定交納租金。租金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沒有規定的,依公平合理原則由雙方議定;(2)合理使用和維護租賃房屋。不得私自轉租轉讓,不得用于違法活動;(3)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三、北京出租方出租房屋要交稅嗎?
1、
房產稅:按租金收入的12%繳納。其中對于將房屋出租個人居住的,凡經房管部門備案并
執行房管部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可暫緩繳納
房產稅;2、城鎮土地使用稅:出租房屋出租方應繳納以下稅費:(1)
房產稅:按租金收入的12%繳納。其中對于將房屋出租個人居住的,凡經房管部門備案并
執行房管部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可暫緩繳納
房產稅;(2)城鎮土地使用稅: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征范圍內的,應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積,依土地登記及適用的土地等級稅額,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中對符合免交
房產稅的個人,也免交城鎮土地使用稅;(3)營業稅:應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納營業稅;(4)城鎮建設維護稅:個人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以繳納的營業稅為依據,按使用稅率繳納城市建設稅。繳納人所在地在東城、西城、崇文、宣武范圍內,以及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門頭溝、燕山六個區所屬街道辦事處管理范圍內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郊區各縣城、鎮范圍內的,稅率為5%;其余的稅率為1%;(5)教育費附加: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按繳納營業稅稅額的3%繳納教育費附加;(6)印花稅:應于簽訂
合同同時按雙方訂立的書面租賃
合同所規定的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7)個人所得稅: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費用后的應繳納稅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按月租金扣除20%后的應繳納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均按20%。租賃關系中的出租方的主要義務也就是上文中介紹的三點,各位可以了解一下。在履行義務的同時,出租方也是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如果是進行房屋的租賃,則當事人需要按照規定交納相應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