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生活在,有些男女只是辦了酒席,但一直沒有去領取結婚證,這在很多的年輕夫妻之間都存在這樣的問題。在中國人傳統意義上,辦過酒席就是夫妻了。無結婚證只是
同居關系,連無效婚姻都算不上。今天我們帶您學習一下。結婚了沒有領取結婚證屬于有效婚姻嗎?沒有領取結婚證,就不叫結婚了,“結婚”是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按一定程序確立夫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滿足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發放結婚證后,才叫結婚了。因此,沒有領取結婚證,婚姻關系也就不存在,自然談不上有效婚姻還是無效婚姻。關于結婚的法律規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對于所謂的辦過結婚酒席、共
同居住生活等情況,只要沒有依法登記結婚的,都不是結婚,不存在婚姻關系,也就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因此,為了避免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同時保證自身利益得到法律保護,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先行辦理結婚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