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搶注
商標是哪一條法律條款?我國現行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
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
商標。”該條款為了維護誠實信用原則,對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
商標予以保護,以制止惡意搶注的行為,是對
商標注冊制度的有效補充。二、適用要件及適用案件類型在
商標異議、不予注冊復審及無效宣告案件的個案審理中,符合以下適用要件的可以適用該條款:他人
商標在系爭
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系爭
商標與他人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系爭
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
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原則上相同或者類似;系爭
商標申請人具有惡意。三、“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判定“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
商標是指在系爭
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已經在中國使用并已為一定地域范圍內相關公眾所知曉的未注冊
商標。1.“未注冊”的判定“未注冊”包括從未申請注冊的情形、在系爭
商標申請注冊日之后申請注冊的情形,還可以包括曾在先注冊,但在系爭
商標申請注冊日之前因期滿未續展已失效但依然持續使用的情形。2.“相關公眾”的判定相關公眾包括
商標所標識的商品的生產者或者服務的消費者、提供者以及在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經營者和相關人員等。在確定相關公眾時,應當考慮商品或服務的性質、種類、價格等因素對其范圍及其注意程度的影響四、如發生
商標被惡意搶注時應當怎么做?可以向對方提出異議,也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收集證據佐證:1、收集對方屬于惡意搶注的證據2、收集材料證明您品牌的影響力,倘若您品牌在當地已經家喻戶曉,而注冊人與您在同一地區,那么您的勝率是很高的3、證明注冊人與您存在利益關系綜上所述,我國現行
商標法中就針對五一搶注
商標這一行為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一旦發現
商標被惡意搶注時,可以先向對方提出異議,如果對方并無悔改之意,則需收集相關證據佐證,向相關部門反映,必要時可以向法院提
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