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在實施了盜竊行為之后,還要求盜竊的財物到達數額標準,這樣才能確定構成盜竊罪。而具體了解哪些情形成立盜竊罪,就是比較重要的內容了,因為只有確認構成了犯罪的,那么才能根據《刑法》中的規定對行為人做出處罰。下面,就讓我們告訴您哪些情形成立盜竊罪吧。
一、哪些情形成立盜竊罪
盜竊的公私財物,既包括有形的貨幣、金銀首飾等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無形的財產。對于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以被盜物品價格的有效證明確定。對于不能確定的,應當區別情況,根據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998〕4號)》規定的核價方法,以人民幣分別計算。
(一)根據刑法分則、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行為也以盜竊罪論處:
1、刑法193條第3款規定: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2、刑法210條第1款規定: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3、刑法第253條規定:郵政工作人員犯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而竊取財物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4、刑法第265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二、犯盜竊罪怎樣判刑
我國刑法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盜竊數額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
量刑標準:
1000元以上不滿2500元的,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2500元以上不滿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滿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盜竊數額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
量刑標準:
10000元以上不滿1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滿2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滿31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滿38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滿45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滿52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滿6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無期徒刑的
量刑標準:
60000元以上不滿78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滿96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滿11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滿132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滿15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處無期徒刑。
現如今,雖然已經取消了盜竊罪的死刑規定,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對盜竊犯罪的
量刑還是比較重的。而實踐中,只有在認定成立盜竊罪之后,才能依據實際的犯罪情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而不能任由法官想當然的對被告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