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單方想
離婚怎么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相關規(guī)定: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
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
離婚訴訟的,應準予
離婚。
在司法實踐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
(二)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三)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四)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五)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
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
(六)包辦、買賣婚姻賣婚后一方隨即提出
離婚出或者雖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一方與他人通奸,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
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
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
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
離婚,過錯方又
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者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十)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對方
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十一)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二、
起訴離婚的流程
1、起草
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遞交
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
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fā)送
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yè)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
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
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
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
經過上文的分析,對于一方如果單方想
離婚怎么辦的問題,您應該也已經有所了解吧。這個時候如果是去法院
起訴離婚的話,則并不要求對方一定要同意。在不同意的情況下,只要可以提供足夠充分的證據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確實完全破裂的話,那么最終也是可以
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