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犯罪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嗎?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1、勞動者雖然違法犯罪,但是尚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比如被刑事
拘留但未判決的)不算,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比如治安處罰)也不算。2、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勞動
合同。3、確認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也應當按照正常的流程通知勞動者(或者其家屬)解除勞動
合同,并不能視為自動解除。二、企業無條件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有哪些?所謂無條件解除勞動
合同,也就是狹義的用人單位行使勞動
合同解除權的情形,是指符合《勞動法》、《勞動
合同法》規定的條件下,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
合同補償金而實施的勞動
合同解除,《勞動
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勞動
合同解除就屬于此類。具體包括:勞動者被證明在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隱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勞動者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
合同致使勞動
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三、解除勞動
合同備案手續是怎樣的?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
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
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
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
合同后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的企業、民辦非企業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等使用的各類勞動者(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以及納入人事部門管理的人員除外),均應按本辦法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由此可見,企業作為勞動
合同中的一方,也享有一定權利,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當員工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時,企業有權解除
合同,不用支付賠償金。解除的手續和正常一樣,都應該事先通知到員工及家屬,辦理社保轉移手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