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書寫民事訴訟狀?1、標題。須注明為《民事
起訴狀》。2、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當事人的自然情況有兩種情形:一為自然人的,一為法人的。當事人為自然人時,原告就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和聯系方式等。3、訴訟請求。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什么問題,提出明確的具體要求。如有多項要求的,可以分項表述。4、事實與理由。提出訴訟請求后,就要為其請求提供充足的依據。首先是擺事實。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和政策。5、受訴法院。根據法院
管轄、民事
起訴狀要寫明受訴法院。6、落款。末尾要有原告姓名的簽名,或蓋章以及民事
起訴狀的遞交時間。7、附件。須說明本訴狀副本份數、證據份數以及其他材料的份數。二、民事訴訟
起訴程序是怎樣的?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請,你需要說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庭審將繼續進行。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請求和主張,按順序分別舉證、質證。質證是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辯駁。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圍繞全案事實、法律責任等發表意見。5、在評議、宣判階段,合議庭或審判員將對庭審情況進行總結,對雙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闡明理由。6、如果您是原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7、作為當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訴訟階段,您都可以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和解,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如果不同意調解或未達成調解協議,人民法院將繼續審理并作出判決。綜上所述,解決民事糾紛要
起訴的,原告作為舉證方,要提交一份訴訟狀。書寫民事訴訟狀非常關鍵,這涉及到法院對案件的判斷。民事訴訟狀有固定的格式,開頭寫上雙方當事人信息后,重點寫清訴訟請求,并列舉事實,擺證據來給自己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