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簽訂了婚前財產協議之后,可以辦理一個公證,來加強該協議的法律效力。那,此時誰能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呢?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確定主體資格的大事。可能多數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來,就由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吧。
一、誰能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各自的財產歸屬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2、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議公證”。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順利辦理此項公證。因為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于夫妻共有財產。由于雙方結婚后,對財產的共同使用、消耗、經營,使個人財產很難與共有財產進行區分和認定,除非夫妻雙方對所達成的協議均無異議,否則婚前財產公證只能是“與君無緣”了。實踐中就有當事人在婚前個人投資買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個婚前財產公證,以便留給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費了好多周折。因此,從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最佳時間上看,晚辦不如早辦,婚后再辦不如婚前就辦。
二、如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1、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需準備的材料有:個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2、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3、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4、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就婚前財產協議公證而言,很多人不清楚情況都認為只有未婚夫妻,即尚未結婚的男女才能辦理,其實實踐中,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而這就是對“誰能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