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下個程序是什么
這得區(qū)分是民商、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這是屬于不同的程序,所以步驟也因此有所差別。像前者那般,立案受理之后,法院就會進行開庭前的準備工作了,例如把材料送達給對方,有必要的時候就進行組織庭前會議,先行處理一些程序上的問題和對一小部分證據(jù)進行提問,同時也向雙方提出一些事實上的疑惑。其實,更多時候法院是不組織庭前會議的,因為法院的工作比較多,只有涉及重大復雜的案件的時候,才會用得上這個程序。大多數(shù)法官都會在開庭準備的時候,進行程序的分流,那就是選擇這個案件應該適用哪個程序。是簡易程序還是小額訴訟程序,亦或是普通程序。這就是民事程序的下一個程序了。行政程序也大概和民事程序是一致,下一步一樣是庭前的準備。準備完成了,那就是開庭了,接下來您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下面我們討論刑事程序,這個是比較有意思的,也有意義。要追究違法犯罪,首先就得先去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報案,由公安機關考慮是不是犯罪,要不要追究刑事責任進行立案處理。立案之后了,那就是公安機關開始追究犯罪的工作了,例如盡一切可能收集犯罪行為的證據(jù)。等到證據(jù)收集差不多了,就會交由檢察院進行審查,可以了就會向法院提起公訴了。如果不行就會退回去,讓公安機關繼續(xù)干活,等到收集好了再次提交給檢察院。接下來的事您都熟悉了,這里不在累贅了。以上就是對這一問題的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