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活動中
商標侵權會判刑嗎
商標法意義上的
商標侵權行為與刑法意義上的侵犯
知識產權犯罪并非存在一一對應關系。也并不是說
商標侵權嚴重到一定層度就達到了刑事犯罪。
商標侵權與
商標刑事犯罪是相關聯但不對應的兩個范疇。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一)未經
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的
商標的;(二)未經
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近似的
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的;(五)未經
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
商標并將該更換
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
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
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
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而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二百一十五條分別規定了假冒注冊
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
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罪。假冒注冊
商標罪:未經注冊
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的
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銷售假冒注冊
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
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罪: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商標侵權會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但是具體案件需要有關部門的調查,因為自己觸犯的法律規定可能存在差異,因此自己要合理的處置,否則自己的罪行就會更加嚴重,因為涉及
知識產權的問題,一旦自己的問題復雜化,有關的賠償就會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