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未續簽是否受法律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第五款、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勞動
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按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根據《勞動法》第18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
合同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
合同都是無效勞動
合同。勞動
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1、
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2、
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
合同有悖法律、法規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制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
合同不受法律保護。3、意思表示不真實。勞動
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
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愿,因而是無效的。4、
合同形式不合法。這是指勞動
合同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也未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鑒證的勞動
合同沒有鑒證等。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使
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認定
合同有效。二、
合同到期不續簽怎么辦根據現在的勞動
合同法的規定,勞動
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話只有用人單位給予補償的可能,勞動者不需要補償經濟損失。勞動
合同期滿的,勞動
合同終止。終止勞動
合同有3種情形有: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
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
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
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2 、公司降低勞動
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
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
合同的,有經濟補償。3、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
合同,終止勞動
合同的,有經濟補償。所以如果勞動
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形是后面兩種情況的話,那單位就要補償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第五款、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勞動
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按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大多數勞動
合同都是有期限限制的,而在期限屆滿之前雙方并沒有協商一致續簽勞動
合同的話,那么約定的
合同期限到了,就會終止勞動
合同。而此時可能出現勞動者繼續在單位上班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仍舊是受到了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