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最新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江蘇省最新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現在我們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是非常的快的,所以說各地區難免會有征地方面的現象發生,對于征地我們您都知道肯定是有相應的征地補償的。各地區都是有著自己的一套征地補償標準,征地補償標準一般都是按照當地的各種條件綜合制定。那么江蘇最新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2018江蘇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土地征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一、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征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根據以上的文章內容我們對于江蘇省最新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的問題可以看出,江蘇省是結合了當地的相關情況進行制定的。對于安置方面的費用也是有著明確的規定。征地難免有問題的產生,我們如果有征地方面的問題我們首先要做的是找尋相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