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于16歲童工可以簽
合同嗎?
不可以,就算簽了勞動
合同也是無效
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是勞動
合同的合格主體,其簽訂的勞動
合同是有效的。但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guī)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以此為內容簽訂的勞動
合同是無效的。
年滿16歲員工可以簽定勞動
合同。年滿16周歲不屬于童工,不滿18周歲的勞動者依照有關規(guī)定及勞動
合同的約定,在勞動
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不違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可以訂立勞動
合同。
二、相關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是勞動
合同的合格主體,其簽訂的勞動
合同是有效的。但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guī)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以此為內容簽訂的勞動
合同是無效的。
童工是指未滿十六周歲的勞動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五條規(guī)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規(guī)定》(國務院令第81號)、《使用童工罰款標準的規(guī)定》(勞動部、財政部文件,勞力字〔1992〕27號)等法規(guī)和文件明確規(guī)定禁止使用童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
三、什么情況下勞動
合同無效?
下列勞動
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
(二)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的;
(三)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違背當事人意愿訂立的;
(四)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的。
無效勞動
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經確認勞動
合同部分無效的,如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
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由于用人單位原因訂立的無效
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可能童工本人也不知情,而用人單位正是利用了當事人的這一點,這樣的話,雙方看似都是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的
合同,并且實際上很有可能所謂的勞動
合同當中全部都是對童工各方面的要求,對于身為童工的各項權益有可能根本都沒有約定,所以無論從哪方面來看勞動
合同都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