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屬于價值比較高的財產(chǎn),多數(shù)人都是比較重視的。而對于夫妻共同的房子,需要經(jīng)過雙方的同意之后才能做出處理,那要是實踐中,夫妻一方擅自將共同
房產(chǎn)給了小三,此時給小三的房子另一方可以要回嗎?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給小三的房子可以要回來嗎
給小三的房子能要回來嗎?這需要首先知道法律是怎么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
按照法律規(guī)定,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chǎn)由夫妻共同支配,任何一方都不能不經(jīng)另一方同意隨意處置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但是生活實際中,并不是夫妻一方處置共同財產(chǎn)的行為都必須經(jīng)過另一方同意。比如,夫妻一方去超市購買蔬菜用于做飯,或者購買衣服等生活用品,就很少有夫妻征求另一方的同意。
實際上,夫妻作為一家人,需要處理的事情非常多,如果事事都要彼此同意,那么日子是過不下去的。因此,法律上就存在一個“夫妻相互代理權”的概念,就是說,對于一些事情,法律默認夫妻一方已經(jīng)取得了另一方的同意。比如,買菜的時候,賣菜的人就無需詢問買菜這件事有沒有經(jīng)過夫妻另一方同意,因為法律默認已經(jīng)取得同意。
但是,這種夫妻之間的代理權也不是無限制的。對于生活中瑣碎的、影響不是很巨大的事情,可以適用這種制度。但是對于有些非常重要,由一方單方?jīng)Q定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則必須要由夫妻雙方明確同意。比如,夫妻一方打算把
房產(chǎn)賣掉,這就需要雙方共同決定。
但也需要注意的是,從法律的概念上來說,不經(jīng)另一方同意私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但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無權處分一律無效。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就是說不知道夫妻一方是在無權處分,而且第三方也已經(jīng)支付合理的價款,那第三方就可以合法的夫妻共有財產(chǎn)。
因此,給小三的房子能要回來嗎?這必須得首先回答給小三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如果給小三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那么由于這種把房子給小三的行為不僅沒有經(jīng)過夫妻雙方同意,而且是免費的,所以是無效的,給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來的。
二、怎么把給小三的房子要回來?
正如上面說的,給小三的房子能不能要回來,關鍵在于房子的所有權屬于誰,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如果房子確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那么夫妻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
起訴,要求返還夫妻共同財產(chǎn)。
就夫妻一方給小三的房子,如果認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話,那么一方當事人是無權擅自做出處理的,而另一方在發(fā)現(xiàn)了之后,其實也是可以要求小三歸還房子。當然,要是認定房子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的話,那么自己處分自己個人的財產(chǎn),當然是無可厚非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