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歸還債務公司注銷后怎么申請行政強制
執行?
一、未歸還債務公司注銷后怎么申請行政強制
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解散應當在依法清算完畢后,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
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1條的規定:“被
執行人被撤銷、注銷或歇業后,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無償接受被
執行人的財產,致使被
執行人無遺留財產清償債務或遺留財產不足清償的,可以裁定由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在所接受的財產范圍內承擔責任。”
二、
行政處罰強制
執行的程序
(一)專門機構收繳罰款
1、專門機構收繳罰款的適用范圍。例外:當場收繳、
執行措施收繳。
2、專門機構收繳罰款的程序。
(二)當場收繳罰款
1、當場收繳罰款的適用范圍:
《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當場作出
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二)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
執行的。”第四十八條規定:“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罰款決定后,當事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當事人提出,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2、當場收繳罰款的程序:
(1)出具罰款收據,統一的收據。
(2)罰款的繳付,2日交公。
(三)強制
執行
1、
執行措施第51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
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
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注意第(一)項是3%而非3‰。].
(2)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
2、強制
執行的例外。客觀原因,依法不予強制
執行。如確有經濟困難,申請和批準,可暫緩或分期繳納。
綜合上面所說的 ,公司注銷之后作為債權人要申請行政強制
執行就必須要有合法的依據,而對于未清算完債務就注銷公司的,那么當事人還可以啟動審判的監督程序從而把被更變為清算組,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利益不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