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過去法律意識比較淡薄,房屋所有權關系也比較明晰,因此在繼承房屋時,往往不辦理手續。但實質上,
房產繼承引起了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因此,同
房產買賣一樣,
房產繼承也需要辦理相關的房屋所有權轉移手續。那么怎樣辦理
房產繼承手續呢?現在,我們就來為您解答這個問題。
一、怎樣辦理
房產繼承手續
辦理
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
房產證明。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二、辦理繼承
房產手續要什么材料
1、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2、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5)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現實中,若需要繼承的財產是房屋的話,那么需要在實際辦理了
房產繼承手續之后,繼承人才能真正取得
房產的所有權,至于怎么辦理
房產繼承手續,同時需要哪些材料,上文中都是做出了講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