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三年了不還怎么辦?三年主要是針對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但,訴訟時效期間過了,喪失的只是勝訴權,請求權仍然享有,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債務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債權人訴訟請求。如果債務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支持債權人其訴訟請求。法律依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二、哪些欠條法院不認可?1、賭桌借條。因賭博形成的
債權債務關系,以合法的借條形式去掩蓋違法的本質,這種借貸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2、傳銷入會費。即介紹別人加入傳銷組織,為收取入會費讓別人寫下借條,雖然名義上是借款,但其實雙方之間不存在合法正常的
民間借貸關系,同樣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護。3、借條復印件。只持有借條復印件,不能與借條原件進行核對,無法確認借款真實性,且被告對借條不予認可的,則法院不予支持。出借人如果遇到借款人欠錢不還的情況,那么可以先選擇和借款人進行溝通,協商進行還款。協商時可以適當的讓借款人進行分期還款等,分散還款人的經濟壓力,對于實在不還款的,可以收集證據進行訴訟。當然,若需要提
起訴訟,盡量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
起訴。否則,對方如果在訴訟中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那么出借人就會喪失勝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