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出差期間流產算不算工傷
一、職工出差期間流產算不算工傷?
流產和工作沒有直接關系的就不算工傷,工傷
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二、流產后使用生育
保險報銷的流程是什么?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
保險處生育
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
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
保險處生育
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
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由此可見,出差期間流產算不算工傷的這個問題,需要根據導致職工流產的原因來分析,不過,如果女職務已經懷孕,對于用人單位來講,為了避免出現這種狀況,用人單位最好還是妥善安排懷孕女職工的工作,要盡量減少讓當事人出差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