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婚內出軌生子算重婚罪嗎?
婚內出軌生子是否犯法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說到婚內出軌,首先想到的就是重婚罪,我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定為重婚罪。但就實際中來說,重婚罪的構成條件簡單易懂但認定較為艱難。下面我們一一說明:
(1)明知他人有配偶,這一點是指要在訴訟中確切的證明行為人知道對方有配偶,且進行舉證;
(2)以夫妻關系
同居或者結婚,這一點也就是說單純的
同居算不上重婚,還需要是以夫妻關系
同居才可。
若是出軌并生了孩子了,孩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充當“證據”,故在認定上有了一定的依據,但如果對方說是出軌生子,若屬實,則不會觸犯重婚罪。
就我國社會情況而言,對出軌的懲罰更多的停留在道德層面,關于刑事處罰,就如上所言有一重婚罪約束,但是更多的,是無法構成刑事犯罪的。若出軌生子,有了合理的證據鏈證明其出軌了,那么其可能構成重婚罪,將被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二、婚內出軌需要的證據有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往來的信件、郵件或者是聊天記錄。建議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處公證。
2、保證書或悔過書
在
婚外情被另一方發現之初,一些人會寫下保證書或悔過書表明自己今后“決不再犯”的決心。這類保證書或悔過書可以作為對方過錯的證據。
3、照片
因為
婚外情證據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拍照片、拍視頻取證要注意不能侵犯個人權利。否則該證據會因取得手段是否合法而不被法院采信。所以,確保
婚外情,已達到在法庭
離婚時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證據的目的。
4、錄像
如果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攝到的錄像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在賓館通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在判斷當事人是否構成重婚罪的也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的,如果說能夠證明對方有與他人以夫妻名義進行
同居的情況下就可以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如果說通過向當地法院提
起訴訟時也是需要將對方觸犯重婚罪的相關證據一并提交至法院的,這樣也有利于法院更快速的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