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
保全之后多久立案
一、訴前財產
保全之后多久立案
申請訴前財產
保全不是必須先立案。可以在提
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
保全措施,但申請人必須在人民法院采取
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依法提
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否則人民法院應當解除
保全。
訴訟
保全和
起訴是兩個程序,分別計算立案時間。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接到訴前
保全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
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
執行。
訴前
保全指訴訟前的財產
保全,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
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
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
保全措施。
(一)申請訴前
保全的條件:
1、案件必須是給付內容的訴訟;
2、債權、債務關系明確。申請訴前
保全的利害關系人,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對被申請人有財產上的權利;
3、因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財產
保全措施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4、必須在訴訟前申請;
5、必須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財產
保全的申請;
6、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
(二)申請時必須提交的材料
1、訴前
保全申請
申請應記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申請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請求
保全的標的物或者有關財產的種類、數量、價額及所在地。
2、身份證明:
(1)申請人系公民的,應提交身份證;
(2)申請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委托代理人代為
起訴的,除提交上述身份證明外,還必須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
3、擔保
(1)現金或者有價
證券擔保,擔保物的價值與
保全財物的價額要相當;等于或大于所要
保全的財產價值。
(2)必須出示擔保財產權利證書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
保全措施后30日內應向該法院
起訴;否則,將依法予以解除。
相關的訴前
保全人員在辦理時應積極的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遞交相關的案件和申請資料。我國的人民法院對這類案件進行審理,確保當事人員的合法權益,如不符合我國的財產
保全規定的,應通知相關的辦案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