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股東怎樣才能轉為顯名股東?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第二步: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二、公司股東變更應該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4、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5、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企業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的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6、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隱名股東轉化成顯名股東就意味著必須要先和
股權代持人之間簽訂
股權轉讓協議,即便隱名股東是實際的投資人,但在程序上
股權轉讓協議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另外,
股權轉讓這件事情肯定也得召開股東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