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騙婚領結證在結婚算重婚罪嗎?構成重婚罪,因為騙婚不是婚姻無效的條件,所以即使被騙和他人結婚了,法律依然會保護這一段婚姻。當然如果這段婚姻關系滿足無效婚姻的條件,則不成立婚姻關系。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重婚是指一方存在婚姻關系與另一方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當事人沒有婚姻關系的,是不會構成重婚的。如果存在,則會構成重婚罪。二、法律后果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關于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
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發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
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
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1.與配偶登記結婚后,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
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名義
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
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實婚姻掛上了鉤。重婚的認定只能對法定重婚和事實重婚兩種情況來認定,當事人雖然是被騙而領結婚證的,但如果沒有就相關情況辦理
離婚登記手續的,那么婚姻狀態仍然存在,這時是不可以再次辦理結婚的,相關情況可以
起訴到法院來判決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