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從什么時候開算?產假結束后計算,哺乳假是除國家規定的90天產假以外的延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的《計劃生育條例》,對晚婚、晚育女職工,普遍給予了延長一定產假期限的獎勵,時間長短由各地視情況而定。也就是說從孩子出生的那天起算的,到孩子周歲為止。哺乳期是女職工哺育嬰兒的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為一年。北京有每天1小時的哺乳時間,也就是說每天可以少上1小時班。二、相關規定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1、生育第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周歲)。2、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3、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請3個月、6個月哺乳假的工資,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請一年(含法定產假)哺乳假的,工資照發,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停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雙生以上的女職工,可實行產后休息一年,其產假以外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發給。哺乳假是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法律上規定的程序向用人單位申請哺乳假,涉及到用人單位拒不
執行的,可以向
勞動仲裁部門提出仲裁裁決處理,也可以
起訴到法院進行合法的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