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時候有兩種選擇,要么選擇協議
離婚,要么選擇訴訟
離婚。其中,訴訟
離婚不是
離婚時的最好選擇,但也是一種很有效的選擇,但是合適的時候選擇合適的
離婚方式,那一般來講,什么情形下可以選擇訴訟
離婚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什么情形下可以選擇訴訟
離婚
關于訴訟
離婚的情形可概括為以下幾種:
1、
離婚只是單方意愿,對方根本不同意
離婚。
2、雙方對
離婚無異議,但對財產的分割、債務的承擔、子女的撫養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
3、一方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
離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
離婚的。
5、一方人在國外學習或工作,無法回國;另一方在國內,想要
離婚的。
6、雙方就
離婚、財產、子女等問題能達成一致意見,但是沒有時間回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
離婚手續的,可以選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走無爭議
離婚的訴訟程序解除婚約關系。
7、雙方簽訂
離婚協議后,想通過法院調解書的方式來增強協議的效力,也可以選擇走無爭議
離婚的訴訟程序來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
二、訴訟
離婚在哪些時候適用
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
離婚。女方提出
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
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綜上可知,訴訟
離婚是
離婚時的一種選擇,了解能提出訴訟
離婚的情形想必是很有幫助的。而夫妻想要
離婚的,應該選擇哪一種方式,可以看一下實際的情況是怎樣的。若選擇訴訟
離婚的話,則就要事先了解清楚法律在這方面的規定,做到有備無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