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人可以辦低保嗎?可以,
取保候審是對于是否構成犯罪來作出的一種措施。低保是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家庭,政府給予的一種幫助和扶持。兩者不是同一個法律關系,不影響的,所以,申請低保與
取保候審沒有關系,可以申請低保制度是指無論城鄉居民,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幫助的權利,申請低保無需申請人繳納保證金。但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
取保候審條件的,公檢法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具體規定如下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
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
執行。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二、什么是
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
逮捕或
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
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的決定權屬于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
取保候審必須符合法定條件。
取保候審分人保和財保兩種。被
取保候審的人必須遵守強制性的規定。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
執行。
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是與刑事案件有關的,低保這是屬于一個福利政策,二者沒有實際的關聯,所以被
取保候審的人也是可以申請低保的,低保就是對于經濟能力存在問題的家庭的一種資金補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