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告不理的罪有重婚罪嗎
重婚罪屬于自訴案件,只有在特別嚴重的才有國家
起訴; 受害人如果不
起訴的話,是不會受理的。
二、重婚罪報案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重婚罪屬于“不告不理”,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一般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所以重婚罪需要當事人直接到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去報案,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須先收集齊證據以及相關材料。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等等
三、法律相關規定
《婚姻法》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釋義】 本條是關于無效婚姻的規定,是這次婚姻法修改增加的規定。
無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男女兩性的結合。
四、重婚罪的
起訴程序
起訴方式民事訴訟法規定的
起訴方式有書面
起訴和口頭
起訴兩種。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
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只有書寫
起訴狀確有困難的,才可以口頭
起訴,由人民法院將原告口頭陳述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狀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書面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
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部分內容反映雙方當事人的身份情況,使原、被告特定化。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這部分是
起訴狀的主要內容。原告要在
起訴狀中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包括法律關系存在的事實、發生糾紛的事實、提出訴訟請求的理由等。
3)在
起訴重婚罪程序中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實是否存在,需要證據證明。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原告的舉證責任。因此,原告在書寫
起訴狀時,對提出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的理由,都應該提供證據證明。提供書證、物證的,應在遞交
起訴狀時一并遞交人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的,應當寫明證人的住址,便于人民法院調查核對。人民法院記錄原告的口訴,必須逐一問清上述內容,記入筆錄。
1.制作
起訴狀及證據清單
在
起訴前,需要制作好
起訴狀及證據清單,
起訴重婚罪程序中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有幾個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幾份
起訴狀副本。有的法院還要求證據清單及所有證據復印件也同時提交多份,即證據清單所列證據的復印件份數需要同
起訴狀的分數一樣。
2.向法院遞交
起訴狀及證據清單
法院設置立案庭,多數法院會寫明立案審查窗口,法院會對你的
起訴狀及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3.繳費
法院審查后,準予立案的,會出具準予立案通知書并制作繳費單,當事人拿到繳費單后,可前往指定銀行繳費(有的法院可直接在法院繳費窗口繳費)。繳費后,到法院換取正式
票據。
4.等待開庭通知
繳費后就表示立案成功(一般來講法院出具立案通知書后即表示立案成功,但當事人如果在規定時間內不繳費,即按撤訴處理),立案庭法官會根據案件性質,對案件進行分類,然后移交到審判庭,審判庭內勤人員會將案件分配到具體承辦法院手中,承辦法院安排開庭審判。
雖然社會變的比較開放了,可以在沒有結婚之前進行
同居,但是不可以在結婚之后還可以結婚。未婚
同居,只是道德上的,但是已婚在結婚就是觸犯了法律。如果雙方感情不和,建議直接辦理
離婚手續,然后在找自己下一站的幸福,后期就不會有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