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崗位上突發性急病算不算工傷?工作中突發疾病一般是不算工傷的,但是在工作中因疾病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視為工傷死亡。《工傷
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二、怎么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
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6)道路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
交通事故的);(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通過國家關于工傷認定方面的參考依據來看,一般在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但是經住院治療以后沒有什么大礙的,公司和社保機構都不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的。除非證明突發性疾病跟工作有直接的因果關系,這個是需要工傷認定才能確定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