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下班途中算不算工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下班途中算工傷,在工傷認定方面,《工傷
保險條例》將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歸入工傷范圍。《意見》中指出,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致其傷害的“機動車”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范圍的,應依據《條例》有關規定認定為工傷。但不包括職工因酒后駕車、無照駕駛和駕駛無牌照車輛導致傷亡的情形。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申請工傷認定時應提交交管部門出具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相關證明材料。機動車事故發生后向交管部門報案的,受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時,提交的交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能夠證明是機動車事故的,應認定工傷。二、
交通事故工傷如何認定《工傷
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包括四層含義:①“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職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②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既可以是職工駕駛或乘坐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職工因其他機動車事故造成的;③此種事故發生的區域范圍,既包括公路、城市街道、也包括胡同(里巷)等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④事實依據是職工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件;“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按該規定,
交通事故可分為機動車
交通事故和非機動車
交通事故。該法并沒有規定
交通事故只能由第三人造成。事實上存在單方
交通事故,即
交通事故純粹是自己造成的,根本不涉及他人。在當代社會,現在
交通事故在認定過程當中是非常的嚴格的,比如說有一些員工他們是屬于上下班途中所發生的一些疑問,是可以認定成為工傷的,這個時候應用單位就需要賠付起一定的責任的,所以必須首先是
交通事故,其次就是車輛指的是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