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辭職之后社保怎么處理辭職之后,對于社保的處理有以下規定:1、養老
保險都是有個人賬戶的,身份證號就是帳號,辭職后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后影響不大。二是由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并自己繳納,但這樣個人負擔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
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不管哪種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按原帳號繼續繳費即可,不用補交,但就是不能退。2、
醫療保險,也是有個人賬戶的,辭職后處理方法基本同養老
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在當地繼續使用。3、工傷
保險、失業
保險、生育
保險都沒有個人賬戶,辭職后
保險自動解除,但失業
保險只要繳滿一年,不是個人原因造成的失業,就可以領取。【法律依據】:《勞動
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
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
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二、辭職要給
違約金嗎辭職一般不需要支付
違約金。除了“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
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
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
違約金”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
違約金。在
勞動仲裁中,用人單位應當就產生的專項服務費進行舉證,如果沒有證據,將不會得到支持。
違約金的數額按照未履行完的服務期的比例支付。勞動者一旦從公司辭職,雙方解除了勞動關系之后,用人單位也就沒有義務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費用。這個時候,對于勞動者而言就需要妥善的處理自己的社保,尤其是其中的
醫療保險和養老
保險,這些都與日后退休的福利待遇息息相關。如果之前養老
保險有斷交的情況,在退休辦理手續的時候,往往會要求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