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行政機關做出強制
執行決定前應該具備哪些條件行政機關申請強制
執行應當具備的條件有:(1)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也沒有履行行政決定;(2)已經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3)申請
執行的時間在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十日后且在自當事人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限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
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第五十四條 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
執行對象是不動產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有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二、
執行條件如果其他單位和個人持有被申請
執行的財產、而由人民法院書面通知協助
執行的,都有義務按通知的規定
執行。凡是無故推托、拒絕或者妨礙
執行,因而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負法律責任。法律文書 又稱
執行文書。人民法院的
執行工作,應以法律文書為根據。法律規定下列法律文書具有
執行效力:民事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具有財產
執行內容的刑事判決書和裁定書;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
執行的仲裁文書;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
執行的公證文書;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
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這些法律文書必須發生法律效力,沒有生效的不能作為
執行的根據;法律文書還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如果只是確認或者變更法律關系的,則無需
執行。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條 申請
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
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清償順序 強制
執行被申請人財產所得的現金,應及時清償債務。如果有多個申請人時,則由人民法院
執行員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辦法。其順序是:首先償還所欠申請人的工資和生活費;其次償還所欠國家的稅款;然后償還其他債務。先滿足上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再滿足下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如果在同一清償順序內尚不能滿足所有申請人要求的,則依各人債權數額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償的債權,債務人以后償還。在我國相關的當事人如對這類強制
執行有異議的,可以提供相關的案件證據,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辦理。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如沒有強制
執行的權利的,可以移交上級管理部門和人民法院
執行這類強制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