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拆除是行政強制
執行措施嗎?行政機關實施
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違法行為”不是
行政處罰行為。而我們依法作出的“限期拆除”其實質就是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拆除不具有
行政處罰的性質。
行政處罰是對違法當事人采取懲罰性制裁措施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具有懲罰性,是通過給違法相對人的合法的權利或權益造成損害來達到懲罰的目的。而責令限期拆除是系行政機關作出的強制性決定,命令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無條件拆除違法
建筑,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二、行政強制
執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行政強制
執行以行政主體和法院為
執行主體。2、行政強制
執行以已生效的具體行政行為所確定的義務為
執行內容。3、強制
執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對人履行義務或用代
執行等方式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之狀態,最終確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實現。4、行政強制
執行不允許進行
執行和解。行政強制
執行是法律賦予行政機關的職權與職責,行政機關如放棄強制
執行而與被
執行人和解,就等于放棄了自己的職權與職責,即為失職。這是法律所不能允許的。三、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的手續是怎樣的?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義務,行政機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機關的強制
執行的申請,一般進行書面審查。對不受理的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行政機關,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行政決定不具備法定
執行效力、行政決定沒有法定依據、明顯事實不清或者違反法定程序的以及
執行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的,裁定不予
執行。經審查,認為符合申請
執行條件的,人民法院作出
執行裁定,在三日內發布公告并送達當事人,限定當事人履行的期限。綜上所述,城建部門針對違章
建筑物,會先通知當事人自行
拆遷,當事人拒絕履行的,城建部門可以向法院申請前強制
執行,向其送達限期拆除通知書,這是行政強制
執行措施。等規定拆除期限已過,法院就可以通知城建部門進行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