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有沒有訴訟期限
一、
合同協議有沒有訴訟期限?
合同協議有訴訟時效限制,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章訴訟時效
第一百三十六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二、
合同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
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在法律上規定的只有少部分民事糾紛沒有訴訟時效的限制,類似于索要贍養費的,其余的不管是哪一種類型的書面
合同,即便是勞動
合同也都有訴訟時效的限制。只不過,訴訟時效具體是多長時間,這個就需要結合
合同的性質,
合同的內容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