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中的補償計算公式
1,土地補償費=被征地畝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2,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人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需要安置的人數=被征地數÷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數
例如:某市建設博物館需要征收土地120畝,該耕地平均年產值為5000元/畝,征地方案批準補償倍數為:土地補償費10倍,安置補助費為10倍,該村人均耕地為0.8畝,問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各為多少元?
答1,依據土地補償費=被征地畝數×年產值×補償倍數得知:
土地補償費=120畝×5000元/畝×10倍=6,000,000.00元。
土地補償費標準為:50000元/畝。
答2,依據需要安置的人數=被征地數÷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數得知:
需要安置的人數=120畝÷0.8畝=150人。
依據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人數×年產值×補償倍數得知:
安置補助費=150人×5000元/畝×10倍=7,500,000.00元。
安置補助費標準為:50000.00元/人
依據安置補助費最高不超過每畝產值的15倍得知:
產值5000元×15倍即75000元/畝。
按每人50000元補償標準計算每畝安置 補助費標準為62500元,沒有超過 75000元/畝的最高標準限度,因此安置補助倍數合法有效。
答3,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兩項之和為:13,500,000.00元。
由征地實施政府國土局在安置補償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一次性補償給村集體和農戶。